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55.08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005)、《回购股份的报告书》(2022-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159%,最高成交价为35.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392,4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615,820股。公司自回购事实发生之日(即2022年1月21日)起,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153,955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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