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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合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由月人均631元提升至773元。

所谓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是指上世纪六十年代国家为克服三年自然灾害,从企业精减下放干部职工到农村务农而产生的特殊群体。因户口也一并下迁,目前这部分群体约1500余人享受不到城镇职工的退休金待遇。

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由各市根据中央和省政策规定,以及当地财力和群众生活水平,自行确定救济标准,具体标准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低保实际补差平均水平执行。

合肥市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2023年预计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财政部门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预算执行力度,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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