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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覃柳玮 通讯员涂慧琴)污染环境的主体在受到行政处罚后,还必须履行修复被损害环境的责任义务。近日,青山区“长江·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正式揭牌,武汉再添生态环境修复基地。

长江日报记者看到,该基地位于青山区武惠堤建洲民垸,所在区域位于青山湿地一期在建范围。青山湿地位于青山区北部,全长12.3公里,面积11700亩,是武汉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月,青山湿地一期生态修复工程正式启动建设。

何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相关负责人打了个比方:某个企业排污污染了河道,但企业没有能力对整个河道的水系进行生态修复。经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测算后,企业可以在修复基地灵活选择补种复绿、矿山修复、护林护鸟及劳务代偿等多种方式进行与自己污染量相等的修复。

近年来,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例,武汉市积极探索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来开展替代性修复。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主体,在不具备条件进行原位直接修复,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修复的,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开展异地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修复基地就是进行异地替代修复时可选择的点位。

青山区检察院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武汉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主体有3种途径可以实施损害赔偿。一是认购碳汇量进行经济补偿,二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实物修复,三是委托政府的修复基地进行实物修复。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就是要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让侵权人身体力行参与环境修复,更有利于环境的修复与治理,以实现惩治违法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统一。长江·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是全市首个区级生态修复基地,能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山区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提升,有效助力辖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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