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州清风
中小学食堂既是重要的民生窗口,也是重要的育人阵地,食堂服务保障质量如何,关系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与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荆州市荆州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职责定位,紧盯食堂易发频发“微腐败”问题和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以有效监督守护孩子们的美好“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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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刚刚担任荆州市东方红中学党委书记、校长不满一年的李某某,被荆州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5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李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礼品、礼金、宴请等;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堵口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在维修工程申报事项上不正确履职,擅自投资建设;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学生收取“延时费”;违反生活纪律,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
2023年2月,李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2013年5月,曾经梦想着可以顺利接掌荆州市实验中学校长职务的李某某,被任命为荆州市四机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从中心城区的重点名牌学校调到生源紧张、快要倒闭的城郊学校,就在李某某心情郁闷、倍感失落的这段时间,商人宋某某出现在他面前,不断游说所谓的“生财之道”。
刚上任不久,感觉组织亏欠自己的李某某,试图通过金钱找回补偿,在校门口堂而皇之的收受宋某某所送人民币2万元,答应亲自出面协调,把学校食堂从原经营者手中收回,再承包给宋某某。同时,使用弟弟杜某某的名义和宋某某签订一份虚假入股协议,双方约定以“入股分红”的名义平分食堂利润。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慢慢地熟知了各种“套路”的李某某,逐渐丧失了理想信念,面对诱惑彻底失去了应有的定力,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放弃了抵抗,对送上门来的礼金、红包和消费卡几乎是来者不拒,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经查,2013年6月至2021年8月间,李某某利用担任荆州市四机中学校长、荆州市东方红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食堂承包、教师调动、学生入学、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6万元。
为套取食堂资金,李某某以减轻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负担为由,安排侄女婿敖某全面接手食堂收货、报销及资金结算业务,通过采取虚增原材料采购数量、单价等方式,短短四年时间,套取学校食堂资金250余万元。
除此之外,为维系亲情捆绑下的利益共同体、腐败共同体。2018年至2020年间,李某某未经学校集体研究,在没有签订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学校小型维修工程和食堂改造项目交由弟弟杜某某负责施工,金额共计25万余元。
针对学校食堂不同程度上存在的财务管理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健全、食材源头不清晰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延伸查处学校食堂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35个,留置3人,移送4人,17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推动区委、区政府启动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集采集配”改革,为48所公办中小学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厘清部门、学校、公司三方责任,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