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州清风

近期,沙市区纪委监委主动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近年来乡村振兴扶贫专项资金开展了“回头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对全区乡村振兴扶贫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一个鲟鱼养殖扶贫项目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该项目计划将养殖基地打造成全市现代养殖示范基地,可仅仅运营两年就停摆了,远未达到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带着疑惑,我们与鲟鱼养殖项目的经营者朱女士取得联系,了解村委会于2017年将扶贫资金入股水产养殖场的情况。

“村委会跟你签订的合同,约定采购19.11万元的鲟鱼苗入股你家养殖场,对吗?”

“合同是这么写的,但村委会并没有履行,而是用17.1万元现金的方式参与入股分红,并没有购买任何鲟鱼苗。”朱女士肯定地回答到。

村委会为什么没有采购鲟鱼苗?难道扶贫项目背后藏有猫腻?

问题既然出现,那就顺藤摸瓜。

随后我们前往镇财政所,查看鲟鱼苗采购项目的扶贫资金拨付凭证及相关附件材料,得知19.11万元资金按照程序转账到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账户。通过查询该公司的账户流水清单,发现这笔扶贫资金仅到账一周就全部被取出。

调查组研判后,决定实地走访这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面对调查组的询问,该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半遮半掩,并没有提及19.11万元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经过我们的思想工作,王某终于全盘托出了村委会“过账套现”的事实。

调查组随后迅速对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某开展了谈话工作。

“2017年,村委会有没有在中标公司采购鲟鱼苗?”我们直奔主题。

“应该是采购了的,我没有具体经办。”胡某辩解道。

当我们将掌握的证据材料摆在胡某面前,其才不得不低下头,主动交代了事实的真相。

“既然村委会没有按照扶贫项目申报内容进行鲟鱼苗的采购,这个项目最后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其实并没有真正开展验收工作,只是将需要的材料全部整齐,符合考核要求。”胡某小心翼翼地回答。

“明明是将价值19.11万元鲟鱼苗入股分红,为什么又采取17.1万元现金的方式入股,这2.01万元的缺口去了哪里?”

“这笔差额资金用于了村委会的招待费、过账服务费、车费等开支,自以为在表面上走完程序、凑齐材料,这笔扶贫资金套现的问题就会石沉大海,不曾想今天会被纪委查出问题。”胡某懊悔地说道。

目前调查组已按程序对相关涉嫌违纪的干部立案审查,因还涉及到其它违纪违法问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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