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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江苏无锡瑞星家园小区的一业主反映,在新换物业后,小区东区的西北门安装了8条减速带。令人气愤的是,第二天他发现减速带竟又新增了2条,10条减速带不仅使驾车进入小区晃得厉害,还会损伤车辆减震器。

13日,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因为小区每天有上百辆车逃费,物业才采取如此措施。被居民投诉后,物业正在拆除减速带。

14日,法治网研究院从该业主处了解到,小区刚刚换了新物业,还处在与各位业主的磨合期。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已经将部分减速带拆除,目前还剩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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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部分住在附近的居民称,确实存在车辆逃费的现象,保安都拦不住,“逃费的太多,给物业整无语了,东区安装了8条,西区安装了7条。”但众多网友仍然表示难以理解,称多条减速带的安装影响到小区业主们的正常出行,已经对业主权利造成了侵害。为防止车辆逃费,物业可以采取其他形式进行规范,例如将逃费车辆列入黑名单,安装防跟车的双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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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朝阳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栾燕律师表示,物业无权安装过多减速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小区入口安装过多的减速带,导致业主驾车驶入小区时车身摇晃剧烈,存在损坏车辆减震器的危害,超过了采用合理措施、妥善管理的范围,可能给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另外,栾燕律师提醒,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物业需要注意,在作出上述举措前应当和业主进行协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表决通过才能实施。

针对业主的维权途径,栾燕律师建议:“一方面,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如果减速带已经给业主带来了经济损失,业主有权要求物业赔偿其更换汽车减震器等支出必要维修费用的损失。另一方面,业主可以自主与物业进行协商,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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