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湖北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22年度整改任务

湖北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22年度整改任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1年12月13日,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报告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迅速启动整改方案编制,将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12月底,计划2022年完成整改的3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剩余27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此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期间交办的3103件信访件,已办结3026件,剩余77件阶段性办结。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介绍,全省两轮三次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91%上升到99.01%。其中,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84.76%上升到97.52%

湖北超额完成磷石膏综合利用率50%目标

针对督察曝光的湖北“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污染问题突出”典型案例,湖北迅速行动,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及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全国首部精准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等多个规划、法规,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磷石膏综合治理和磷化工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介绍,2022到2025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需达到50%、55%、60%、65%的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97%,超额完成50%的年度目标任务。

2022年全省岸电量使用同比增长近70%

针对督查反馈的“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问题,湖北省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方案,从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能力、推进港口岸电建设使用等多个方面发力。2022年,全省货运码头使用岸电量93.9万度,同比增长近70%,取得阶段性成果。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陶维号介绍,全省港口岸电设施覆盖从2017年底不到10个泊位,增长到当前446个泊位。

2022年,全省船舶生活垃圾接收量2880吨,生活污水接收量近24万吨,含油污水接收量近8700吨,全部接收并纳入转运处置体系运行。

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将于今年启动

此外,湖北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江河湖库水生态问题整治。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介绍道,截至2022年底,全省的每一个江河湖库都有了河湖长并编制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755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长江、汉江干流江段的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累计拆除非法矮围55处,全省558个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今年,湖北将启动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进一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介绍,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会将全省各地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整改工作要求,严防不讲标准 不求质量,和随意销号等情况的发生。

(来源:湖北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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