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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行业经营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我省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办综执发〔2023〕27 号)文件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自2023年7月27日至10月31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采取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办案、推进执法协作等方式,集中整治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强迫购物、不签订旅游合同、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聘用无证导游等突出问题。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良好效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治行动与本地区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切实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发布新闻稿、电子海报、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旅游者对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利用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契机,向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普法宣传,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执业,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发布旅游市场典型案例,既以案释法,又起到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震慑作用。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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