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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短视频发布虚假债务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件,该案被告被判在其短视频账号中向被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22年9月,张某因与王某的父母有债务纠纷,连续使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发布多篇带有王某父母及王某照片的短视频,配文称王某父母、王某一家向其借款13万元10个月分文未还,并称“多么伟大的一家人……为他们家点赞,我要生活,不是慈善机构”。

王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张某在短视频账号上发布的信息侵犯了其个人名誉。民警联系张某,张某称双方有债权债务纠纷。派出所调处未果,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王某提供的短视频截图显示,其中一篇被111人点赞,17人评论。开庭审理前,张某已将上述短视频删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王某对其负有债务,其在短视频品台上发布王某欠款不还的不实言论,使公众对其产生负面认识并造成社会评价降低,该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已删除案涉相关视频,但尚未消除不当言论对王某造成的影响,王某主张张某在短视频品台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据此,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令被告张某在其短视频账号中向原告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查。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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