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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8月7日通报,2023年8月2日,镇江丹阳市一厂房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
通报中显示,该事故发生于镇江市丹阳市1#厂房工程,位于丹阳市丹北镇丹东路西侧,由丹阳市银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江苏广飞模具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丹阳市国正机械安装有限公司。该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于2023年8月2日13时56分左右,致2人死亡。
根据通报,涉事工程建设单位为江苏广飞模具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志坚;总承包单位为丹阳市银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云波,项目负责人张勇;专业分包单位为丹阳市国正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正,项目总监梁辉俊。
通报指出,事发地主管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