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在安徽合肥举行。论坛围绕“携手高质量一体化,奋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题,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主要领导、智库专家、企业代表等共聚一堂。论坛举办期间,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签署了《长三角文化和旅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价值引领、文旅融合、底线思维、国际视野,聚焦共同构建世界级高品质文化和旅游目的地,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推动长三角区域文旅资源、产业要素加速流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打造文旅领域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区域文旅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样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协议》,三省一市将共同推动以下六项合作内容:

(一)共同推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深化省际毗邻区对接合作,强力推进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长三角“一地六县”文化旅游休闲康养基地、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联合申报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为引领,强化长三角地区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领域联动效应。协同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继续推进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出长三角地区“主题+体验”之旅系列产品,打造“跟着考古游长三角”精品旅游线路和“老庄文化旅游”新品牌。

(二)共同推动文旅消费复苏振兴。

依托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开展精准营销、联动营销,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建设“自在长三角”一市三省官微联动矩阵。依托长三角地区重大文旅节庆活动品牌,为文旅企业搭建平台,双招双引。实施“百万游客互送行动”,多渠道推动长三角城市之间互为游客目的地和客源地。依托沪苏浙皖高铁网络和站点,推出“乐游长三角”旅游专列。开展长三角高铁旅游小城评选活动。支持和引导一市三省跨区域开展研学培训、康养、疗休养,鼓励旅游企业进单位、进街区、进社区宣传对接和营销,支持出台针对性叠加激励办法。

(三)共同推动文旅惠民乐民。

加大优质文旅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方面实现“同城待遇”。在《文化和旅游二维码信息编码和交换规范》的基础上,推动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技术标准跨区域兼容互认,实现长三角地区文旅码的互联、互通、互认。举办长三角文旅惠民市集。创新扩容长三角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产品采购大会,建设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网上采购平台,实现区域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的惠民利民快捷旅游线路。

(四)共同推动构建文旅开放双循环战略链接。

联手实施文化和旅游“出海战略”,联合组团在境外参加交易会、博览会,举办文艺汇演、文博大展等活动。加强策划,最大限度利用第19届亚运会的红利效应,联合开展中国长三角旅游主题推广。组织“大黄山”(皖南)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球推介等活动。联手拓展入境旅游市场,打造对外文化和旅游宣传阵地。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将优秀文化作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向海外市场,展现中国形象,助推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五)共同推动文旅市场治理现代化。

深化长三角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服务的互通与融合,完善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落实《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守信和失信行为认定标准》、《长三角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长三角地区酒店价格诚信自律公约》,动态更新《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文旅产业营商环境。完善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案卷评查、联合办案、执法检查等协作,推进长三角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现代治理水平。

(六)共同推动完善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长三角文化和旅游联盟、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联盟以及各类专业和馆际联盟等平台作用,在产业规划编制、行业标准制定、资源共建共享、人才队伍培养、联动宣传推广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文化和旅游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定期通报长三角地区文旅产业发展动态、市场经营资讯、重大活动信息、行政执法情况等,编制发布《长三角文化和旅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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