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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昆山市政府印发《昆山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对原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进行修订。
修订后高层次社工人才计划分为引进和培养两大类。引进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分为A、B、C三类,须为近两年内从苏州市范围以外引进。培养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分为A、B、C三类,须在昆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全职工作达到相应期限。
对引进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按A类120万元、B类80万元、C类50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贴。对培养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按A类6000元/月、B类3000元/月、C类2000元/月标准给予生活津贴,为期3年。
支持组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工作室,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对于引进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工作室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培养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工作室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长资助3年。引进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昆山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细则》聚焦引才,打造高端人才梯队。在引进扶持方面,坚持“高精尖缺”人才引进方向,拓宽引进渠道,靶向引进专家学者、高级社工师、5A机构负责人等高端社工人才,促进高端人才集聚效应,带动形成区域人才矩阵,推动昆山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在培育扶持方面,聚焦专业资历、服务年限等与专业实务能力密切相关的条件,精准选育优秀本土人才,持续扩大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有效供给。在发挥人才作用方面,打造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细化专业领域研究资助,多维度打造人才成长平台,在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紧密融合中发挥社工人才的最大价值。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