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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节,常常有大暴雨,大家要注意关好门窗,不然不仅自己家要遭殃,还可能会连累邻居。这不,镇江一对住在上下楼的邻居就因为漏水这件事红了脸,彻底闹掰后对簿公堂。今天(7月5日),记者从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获悉了这么一起案件。
2021年7月27日、28日,镇江扬中市受到台风“烟花”影响,连降暴雨。7月30日,住在五楼的祝某发现刚装修好的婚房的客厅天花板、背景墙、新安装的电视等多处渗水,踢脚线也脱落了,于是找到了物业。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法官助理曹凤飙介绍,“物业公司当时把原告的家里的楼顶进行了拆开,发现不是原告家里漏水,然后前往被告楼上6楼张某家里,发现窗户打开着,被告家中的地面存在积水情况,被告家墙壁也有”。
经过了解,原来是住在楼上的张某,下大暴雨忘记关窗才导致家中进水。祝某与张某在微信中商谈了赔偿事宜,但对方迟迟不给回应,并坚持认为自家房屋漏水与楼下无关。迫于婚期将近,祝某只能自行找人先对家中漏水的地方进行了修复。之后,将邻居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3万多元损失。
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法官助理曹凤飙介绍,“根据日常的生活习惯,客厅在装潢过程中,不会进行防水层的处理,被告家的积水势必会向下渗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告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应当尽到审慎使用义务,没有尽到审慎使用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拒绝调解,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赔偿祝某各项损失3万元。法官表示,在审判实践中,因水管开裂、堵塞、忘关水龙头等原因引发的商品房漏水问题逐年增多,而对于相邻房屋渗漏的原因有时很难通过鉴定得出结论,但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相关事实综合考察,认定事实是否存在,因此也提醒广大业主要对家中的陈设多加维护、保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