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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洁璐 沈琳

新版《常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常州地铁集团获悉,与旧版《乘客守则》相比,此次出现了4个变化。

一是儿童免费乘车政策升级。新版《乘客守则》明确,在成年乘客陪同乘车的前提下,不再限制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人数;新增1.3米以上学龄前儿童免费乘车政策。其中,学龄前儿童指当年9月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学龄前儿童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或电子身份证、电子社保卡等)免费乘车。

二是乘车发票领取更便捷。新版《乘客守则》明确,使用单程票的乘客不限制领取凭证,凭车票或当日购票记录均可领取;使用单程票的乘客进站或出站时均可领取发票;新增使用电子车票乘客发票领取凭证。

三是行李标准有更新。新版《乘客守则》明确,在不得影响其他乘客的前提下,乘客可携带的行李体积增加至不超过0.216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8米。

四是新增明令禁止性行为。新版《乘客守则》对影响轨道交通环境卫生、运营秩序、设施容貌的情形进行补充,禁止行为中新增了“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内容。对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新增了“擅自进入驾驶室、隧道、轨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禁入区域”“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在车站、列车内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等内容。乘车秩序上新增“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不得抢占、霸占爱心专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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