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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张惠丽 巫春辉 文/图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行人受伤事件屡见报端。为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安居乐业,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司法所联合花果山社区党委和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公园精心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普法宣传活动。
“你摆一盆花在阳台,自己看着心情愉悦,但是一不小心掉下去,把人砸个头破血流怎么办?”普法工作人员在杜绝高空抛物宣传讲座中,以“高空抛物”入刑以来辖区内高空抛物案事件现状,以及其他小区发生的几起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事例,从法律法规到现实危害逐一向社区居民进行宣讲,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醒和告诫小区住户不要在阳台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情况,并号召住户之间相互监督和提醒。
“高空抛物,需要‘防’‘治’结合。我们希望通过普法宣传活动让辖区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只有每个人都形成杜绝高空抛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才能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守护好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活动中,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以案释法,围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拋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堆放物损害责任,障碍通行物损害责任,林木损害责任,地下工作物损害责任,讲解这几种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从而减少悲剧的发生。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居民的支持和积极响应,并充分提升了广大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认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拒绝高空抛物行动中来,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