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从即日起,合肥市启动多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全市文化娱乐和旅游场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等多个方面。


(相关资料图)

大型商业综合体:

经教育仍不整治整改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悉,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全市在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并在6月底前全面巩固提升。

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过期不能正常运行问题;占用消防车通道和防火间距不足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和停放问题;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严重问题;非法经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含烟花爆竹)问题;周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问题等。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逐一登记在册,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问题解决,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整治中,对不服从整治整改要求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当事方的思想疏导和法律教育。经教育仍不整治整改的,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对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

文化娱乐和旅游场所:

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坚决依法停运停用

即日起到6月底,全市组织文化娱乐和旅游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消防)风险隐患。

在文化娱乐类场所方面,主要是开展公共文化场馆安全整治,开展网吧(网咖)、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安全整治,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整治,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此外,还将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兴业态安全整治。

一方面,加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的监督指导,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办理登记,履行备案手续;另外,严格剧本内容审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强化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在旅游类场所整治方面,重点开展A级旅游景区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玻璃栈道、网红吊桥、客运索道缆车、低空飞行、游船游艇、小火车(电动游览车)等风险较高的旅游娱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完善各类警示标识,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依法停止运营和使用。

另外,开展涉水旅游项目安全整治;开展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安全整治,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规范旅游包车行为,不得违规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关停经营场所。

交通运输行业:

6月底前实现对25个轨道站点检查

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涉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港口作业、水上交通、路网运行、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在城市轨道运营安全隐患大排查方面,6月底前共实现对25个轨道站点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消防、安检、应急演练、从业人员管理、大客流应对、防洪防汛、安全保护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火灾、暴力恐怖、乘客踩踏、淹水倒灌、保护区受破坏等安全风险。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