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清风
“我以为只要没有报销规定范围外的费用,就没有问题,却因纪法意识淡薄,换来了一纸处分。”
【资料图】
日前,武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某研究院研究人员王某进行回访时,她后悔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去年8月说起。当时,该纪检监察组在对某研究院2019年财务报销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王某的一张差旅报销单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4晚酒店住宿发票金额3138元,对比酒店的对外价格,大约是2间房的费用,王某此次外出调研应该有同行人员,为什么没有其他人的记录?”“王某此次调研虽然有负责人签批,却没有具体行程和调研对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一连串的疑问下,调查人员决定先对问题线索进行侧面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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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谈话函询的方式,调查组从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研究院对调研人员、研究课题、调研形式以及地点场所没有具体严格的规定,一般只要研究人员提出调研需求都会批准。
王某解释,此次外出调研的目的是拓宽视野,为后期撰写课题积累素材。父母、女儿虽与其同行,但没有影响调研行动,差旅报销也是按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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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调研目的和针对性都不强,也没有实质性的调研成果,而且还携带了家属。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该研究院的调研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该院是否还存在类似的差旅报销情况?”随即,调查人员扩面检查了该院2018年以来的财务报销凭证,共发现类似情况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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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调查组决定与相关当事人逐一谈话。“携带家属与开展调研并不冲突,家人的费用都是自理的,自己只是利用调研之外的时间陪家人游览景点,也没有报销任何游览费用。”几位当事人在谈话时,都表示出了“疑惑”,不明白问题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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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务出差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你们外出归来提交的调研‘成果’与课题研究究竟有多大的关联度?这样的调研是否真的必要?”在证据面前,王某等人一时语塞,承认了“公私兼顾”,借调研之机旅游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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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查实,有4名干部在外出调研时携带了家属同行,并不同程度与家属游玩景点;1名干部虽未携带家属,但其行程均为旅游景点,且无实际调研行动和调研成果,相关行为均属于变相使用公款旅游,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调查组给予其中2人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2人诫勉处理,5人均主动退赔报销的费用。同时,追究该院相关负责人差旅审批管理不善、把关不严等领导责任,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该院完善外出调研管理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