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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实施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政,杭州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三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

去年8月杭州曾出台专门针对三孩家庭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记者对比发现,此次新政除了扩大适用家庭类型外,在申领条件和金额上,也作了进一步完善和放宽。如去年的政策规定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申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认房认贷”的规定。此次新政取消了“认房认贷”限制。再如去年政策对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具体金额规定。今年新政规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即“用多少提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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