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元局长(中)给被执行人普法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邱睦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王家利 实习生 刘思琪

“感谢法院的宽宏大量,我们尽快搬离出厂房。”看见一公里外的房屋被法院依法强制腾退完毕,被执行人一改之前拒不执行的态度,答应一个月内搬离非法占据4年之久的厂区。


【资料图】

这一幕发生在3月17日汉南区纱帽街的一座工厂里。

“其实这两起案件完全不相干。”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海元介绍,“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被执行人长时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了用更短的时间、更低的社会成本解决这两起案件,李海元想到了一个妙招:在执行完毕其中一起案件之后,向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通报执行情况。这样一来就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让被执行人主动腾退。

17日上午8点55分,李海元下令强制腾退。执行法官向记者出示了头一天的短信记录:法院向被执行人告知,第二天将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没有回复。

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腾退的房屋是一间商铺,面积大约为200平方米。房屋内已经积满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知情人说,这间房屋已经空置了3年多。

执行法官介绍了案情:2018年,张杰(化名)与武汉市汉南区某单位签订了该房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租期为一年。2018年8月,该房屋划归原告武汉经开某农业公司所有。2019年以后,张杰并未与武汉经开某农业公司续签租赁合同,但却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拒不腾退。

经多次协商未果,武汉经开某农业公司于2021年底诉至汉南区法院,2022年3月,法院判令张杰将房屋归还给武汉经开某农业公司,但张杰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于是武汉经开某农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数起腾退案件一并进行研讨,决定开展集中腾退行动,以个案的强制腾退震慑被执行人,推动其他案件被执行人主动腾退。

9点40分,强制腾退执行完毕。执行干警驱车赶到了一公里外的另外一个执行点,向厂地的实际占有者——武汉某包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爽(化名)通报了刚才的强制执行情况,并展示了刚刚强制腾退的照片和视频。

原来,2017年4月,武汉某包装有限公司承租了5.6亩土地,900多平方米的砖瓦平房。2018年10月,租赁合同到期后,杨爽拒绝将厂地归还给租赁单位,一拖就是4年多。

杨爽不再犹豫,指着不远的一间堆积货物的厂房说道:“有些材料正在拆卸打包,马上运走。”这次交涉,从法院干警到达现场至当事人同意主动腾退,只用了不到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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