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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5月25日电(记者陈席元)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该省5月26日起实施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新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发布培训广告。
针对广大家长关心的培训机构收费监管问题,新规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预收费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校外培训机构要采用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等方式,将存量、增量预收费全部纳入监管。
新规明确了各类培训的结束时间。线下培训须于20:30前结束,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间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进度不超过所在地中小学的教学进度,不得留作业。
江苏要求,校外培训材料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各行政主管部门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建立队伍,全面审核培训材料。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学科类培训材料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
此外,新规提出,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发布培训广告。
江苏还对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类别的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例如,为保障学生安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作为培训场所,建筑面积不能小于300平方米。同一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如果设备器材较多,生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据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介绍,该省目前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5家,已审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600余家。她表示,江苏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推动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