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苏证监局在其官网发文称,因为国融证券在宏马物流推荐挂牌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对国融证券及项目负责人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国融证券短短20天之内收到的第三张罚单。2022年12月21日,国融证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因经纪人在展业中违规收到贵州证监局的警示函。而在2023年1月5日,因在债券业务中违规,内蒙古证监局对该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此外,证券业协会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显示,国融证券仅仅获得了C类评级。


(相关资料图)

担任宏马物流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此前被宏马物流股东告上法庭

江苏证监局在发文中指出,近期,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江苏宏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国融证券进行了检查,发现国融证券在宏马物流推荐挂牌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国融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时任项目负责人张志敏对此负有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和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江苏证监局要求国融证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挂牌推荐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挂牌推荐业务质量。

而根据江苏证监局对宏马物流下发的罚单,宏马物流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基础薄弱,部分主营业务收入、暂估收入、成本确认依据不足,缺少对账单、托运单等依据文件。

二、对关联方丹阳市东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安星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天齐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宏福物流有限公司和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宏马物流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汤建平向投资者私下转让宏马物流股权,所转让的股权一直处于代持状态,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公司未在2019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等文件中进行披露。

四、截至2022年4月30日,宏马物流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宏马物流于2017年3月24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国融证券为主办券商。2020年、2021年,宏马物流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2022年多次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2022年,持有6.38%宏马物流股份的股东共青城润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宏马物流及实控人、国融证券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投资损失。

此前多次收到监管函,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仅获C类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近期国融证券首次收到监管函。从2022年12月21日至今,短短二十天时间,国融证券已经三次被监管处罚。

2023年1月6日,内蒙古证监局对国融证券实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指出国融证券债券业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公司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中,个别项目未对发行人抵押备案程序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未持续跟踪并及时督导发行人披露与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债券业务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个别项目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

与此同时,时任国融证券分管债券业务副总裁杨亮,因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也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监管措施。

2022年12月21日,国融证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及两名业务人员也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营业部证券经纪人存在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将开户二维码交由他人协助开户,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的违规行为。

而更早一点,2022年6月,证监会一连对国融证券开出三张罚单。因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标的资产的收入、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证监会要求国融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指定时间接受监管谈话。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负责人杨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出具警示函。同时,三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多次收到监管罚单,中证协下发的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显示,国融证券被评为C类。而被评为C类,说明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一、未按要求报送能力评价材料。二、合规展业指标项得分为0或者得分为负数。三、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其他协会认为应当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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