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通过“圆桌审判”营造暖心氛围,设置康乃馨家庭工作室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如何更好关注孩子成长,建设“润心”心理咨询室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5月26日,镇江润州法院通报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

记者在该院金山湖法庭看到,专门为少年审判案件设置的“圆桌法庭”里,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法庭布局宽松。“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育发育尚未成熟的特点,圆桌审判创造有利于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悲观情绪。”润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之祥告诉记者,该院始终在离婚、抚养权等类民事涉少案件中贯彻未成年权益保护最大化原则,截至今年4月,法庭八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优于全省法院平均值。

在该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记者发现,在离婚、抚养权等类民事涉少案件中,法官们尤为注重保障未成年权益,维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原告顾某某与被告卞某某提出离婚诉讼,在审理中,二人都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最终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父母均不愿意抚养小孩,不仅会违背公序良俗,也会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金山湖人民法庭庭长王刚说,要真正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并建议当事人妥善解决感情纠纷和家庭矛盾。润州法院还在镇江首创“婚姻案件涉青少年权益告知”制度,对婚姻案件当事人扩大范围至可能的利害关系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发放告知书,避免因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该院联合共青团润州区委共同打造的“同心助苗——未成年人免费法律服务公益项目”,邀请了16名律师参与,为辖区作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下阶段,我们将强化与社区、学校等社会组织的联动合作,不断扩大司法服务半径,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金之祥说。

(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通讯员/王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