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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细则》结合“科大硅谷”建设需要,设计全新政策体系,形成“普惠政策+专项政策”的组合拳,打造政策特区,促进要素集聚。

去年6月,省政府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创新全球资源汇聚链接机制、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等政策举措。今年1月,《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正式印发,进一步推进“科大硅谷”建设。

《实施细则》围绕《实施方案》中列举的22条政策举措,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打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主体最现实需求,致力于为高端人才和年轻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政策环境。

同时,《实施细则》在《若干政策》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科技创业、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创新投融资模式等基础上,增加了对于申报主体、申报时间、申报审核程序、申报材料的规定,并针对《若干政策》中的30条政策分别设置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实施细则》依托《若干政策》,以‘有条件就首创,条件不足就向全国最好看齐’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体系,在‘科大硅谷’内先行先试‘全球合伙人’模式、职务发明转化按省市财力贡献给予一次性的等额奖励、企业自主评价人才、职务发明在科大硅谷内转化按省市财力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等首创性政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实施细则》提出了一系列全国同类最优政策,包括对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按投资额50%给予不超过2亿元配套,对“高精尖缺”人才按工资性收入形成的财力贡献超出15%的部分给予奖补,对“沿途下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具有突破属性的重点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亿元,允许管理团队以10%为上限跟投,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最高可按20%比例计征所得税并根据相应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等。

(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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