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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再迎利好消息,5月2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新一轮“徽动消费·马上购”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即将开始,进一步让利于民、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助力我市经济稳健增长。

和前几轮不同的是,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由市商务局出台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意见,含山县、和县、当涂县、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等6个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共发放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约1150万元。

汽车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财政补贴参照标准为:车辆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补贴1000元/辆;车辆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补贴3000元/辆;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具体以相关县区、园区发布的补贴标准为准。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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