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案情介绍】 2020年4月起,陕西省定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资源和水污染执法检查。定边县检察院主动对接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辖区村镇和企业普遍存在违规取水、取用地下水底数不清等问题,导致当地地下水位逐年下降。 


(资料图片)

同年7月,定边县检察院对上述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检察官通过走访辖区50家油气开采企业,委托环境科学院对油气开发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委托检测公司检测采油回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油气企业废弃井场的135份土壤样本,最终查明:16家油气开采企业存在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8家规模较大的油气开采企业存在取水申请未标注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和退水水质等问题;姬塬镇、油房庄乡等乡镇存在村民采用土坝拦截、电动抽水方式违法抽取十字河河水,向油气开采企业售水谋利等问题。相关行政机关长期未依法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未进行地下水监测站网及信息化建设。同时,定边县检察院还发现,当地存在技术关闭井停产不报备、部分回注井回注水水质不达标、部分废弃井场的油泥污染物清理不干净,导致周边土壤持续被污染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定边县检察院向当地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整改效果明显。 

定边县水利局安装取水计量设施2758块,并接入定边县水资源中心,实现油气开采企业取水口监测动态监控全覆盖,安装农业灌溉普通水表2321块、水电双控智能计量设施302套,基本实现取水实时计量;查处违法拦坝取水行为,并要求电力部门严格审核上户关;查处擅自打井行为,责令65名擅自打井的村民填埋水井,关闭城区管网覆盖区自备水源井等61口,罚款61万余元,追缴水资源费7.5万余元,等等。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责令油气开采企业清理油泥、设立地下水水质观测监测井;责令某油气开采企业治理废弃井场,目前已治理废弃井场46个,治理井场面积1.1万余平方米;布设油气开发地块监测井,目前已布设监测井57口。 

同时,定边县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报送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为定边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提供了重要参考;推动县委制定加强地下水综合治理方案,强化水资源综合治理;推动县政府制定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意见、水资源管理办法,细化保护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工作方案,从以电控水等11个方面对未来五年水资源开采工作进行部署。 

(本报记者倪建军 米富华) 

【评析】 检察机关主动对接配合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对相关主体未依法进行取水计量、非法取用地下水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督促依法整改的检察建议,强化了人大执法检查和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实现了公益保护最佳成效,切实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今年4月12日,该案入选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保障民生民利。水资源是黄河流域的命脉,是沿黄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定边县是全国产油第一大县,地处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水资源严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长年来,违规取水、取用地下水底数不清等问题普遍在定边县存在,导致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检察机关瞄准这一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能动履职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这个最大矛盾,通过剖析总结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解决对策等,推动当地对黄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规划部署水资源保护工作,统筹能源开采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深化全县水资源变化暨污染调查工作格局。 

三是依托人大执法检查职能开展执法办案活动。检察机关开拓的“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办案模式,通过参与人大执法检查现场勘查、走访乡镇及油气开采企业、向行政机关调取书面资料等多种途径开展调查取证活动,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引入第三方鉴定公司配合调查,让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有理有据,也给行政部门整改落实提供了方向和依据,对有效规范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检察智慧。 

(点评人: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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