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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合肥四县一市的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将获奖补。2月14日,记者获悉,合肥市财政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修订了《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政策将扩大到四县一市,即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及巢湖市,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级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的程序和职责分工,对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从制度上促进了项目进展,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2019年,合肥市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政策,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条件以及申请步骤,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法可依。
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其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承担由业主协商,共同出资解决;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