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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连续两日发布关于问题化妆品的检验结果公告。2月13日,51批次化妆品因不符合规定被通告,其中的标签标示涉及“巴黎欧莱雅(香港)”“广州兰姿”“法国兰蔻”等品牌;2月14日的通告则显示,“韓聖伊薰衣草祛痘原浆液”等1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其中,标签标示名称为清诗帕润净洁发乳等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出结果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2月13日的通告显示,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月14日,国家药监局再要求山东、广东、四川、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类似的处理措施。

通告附件显示,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多为染发、洗发、防晒、面膜类产品,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菌落总数等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签标示为巴黎欧莱雅(香港)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广州总都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ewell美维兰丝润-弱酸修护发膜(标示批号:ZD2D2205),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出结果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维斯染发焗油膏(自然黑)(标示批号:20211117),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成分比对。

产品标签标示为法国兰蔻国际集团药妆有限公司(商标持有人)、广州金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玉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的YIGAR海元素储水霜(标示批号:20210105CD),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丙烯酰胺。

15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主要涉及环丙沙星、克林霉素、西咪替丁、三氯生、地索奈德以及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等药物,以杀菌类和激素类药品成分居多。涉及标示产品名称为“韓聖伊薰衣草祛痘原浆液”“韓聖伊清痘控油洁面泡沫”“清诗帕润净洁发乳”“姜小柒草本精华免洗发膜”“NNBIS染发膏(棕黑)”等。

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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