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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助力打造“种业之都”,合肥“真金白银”支持。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2年合肥市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保障政策落实。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相关项目内容可以享受政策,今年6月份进行申报。
该细则涉及15个方面项目内容,包括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建设、新品种、招引企业等。
根据细则,我市对省级以上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20万元奖补,用于扩大核心种群,做好保种工作。对省级以上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每年给予10万元运维经费奖补。对新认定的祖代种畜禽场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与此同时,我市对用于新品种研究、培育及种植示范等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土地租金50%奖补,每亩不超过5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种业企业在南繁科研基地(不包括省农业农村厅南繁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合同租期3年以上的,我市将每年给予土地租金70%的奖补,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在新品种方面,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每个品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主管部门审定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优良新品种,我市将按其当年推广销售额的10%予以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新品种研发。
细则明确,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发团队在肥实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转让,以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到种业企业投资入股,对作价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外地种业企业在我市注册并取得省级以上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种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对种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增加科技研发的一年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我市支持种业企业、生物育种机构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等品种开展良种联合攻关及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选育具有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突破性品种。项目奖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值得提醒的是,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3年内不得申报种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袁媛 记者 华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