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把看短视频当成了习惯,没事打开刷一刷,但随着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激增,不少诈骗分子也混入其中。近日,一男子在看短视频时,就遭遇了骗局,购买了一款心心念念的摩托车后,没想到却等来一个空包裹。

短视频直播卖摩托,男子看到价格心动不已

近日,家住金华永康的张先生在家中刷短视频,看到有直播卖摩托车的,由于价格便宜,款式又多,张先生心动不已。他私聊了客服人员,询问有没有自己心仪的那款车型。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双方商定了价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由于张先生此前有过一次网购被骗的经历,因此特别谨慎。他让对方提供了营业执照以及营业场所的照片,甚至让对方提供身份证,“把你身份证拍给我我就扫,这样有个保证你敢吗?”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对方一再保证自己不是骗子,甚至表示“身份证属于隐私,如果我骗你就……”

“我已经把和你的聊天保存了,你如果骗我,你知道后果!”张先生本来对此还有犹豫,奈何价格实在优惠,远比市场便宜,于是支付了定金,等收到货后再付尾款。

付完定金还要装车费,在高速路口自提

当天下午,对方联系张先生说车已经装好,等着高速送过去,但是要支付299元的装车保证金,等收到货后会退还。张先生一听就坐不住了,称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另外他还担心这是骗子的套路。

无奈骗子实在有“耐心”,再三和张先生强调自己不是骗子,肯定会退还金额之类的话语。张先生见车已经上了高速,并且对方还发了运单号,就选择再信对方一次。双方约定第二天车就会到达某高速口,让张先生自提。

不出意外的话就出意外了,第二天张先生左等右等不见车的踪影,他大骂了一声自己“愚蠢”后,没有丝毫犹豫就来到派出所报了案。当反诈民警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看到受害者提供的这一段聊天记录令他哭笑不得,“哪有让骗子保证自己不是骗子的呀?”

“张先生说这是短视频引流的内容,他看了视频之后便加了对方微信。”6月27日,相关民警告诉潮新闻记者,摩托车的市场价是两三千,短视频平台只需要几百块钱,“他可能也想图个便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网上购物时务必要提高警惕,一定要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对私加QQ、微信或其它社交软件的卖家一概终止接触,切勿受其诱导操作个人支付平台,切勿将钱转入陌生人账户。遇到疑似电信网络诈骗时,要及时拨打反诈专线96110进行咨询;如不慎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平台应加强内容监管,及时封禁相关账号

那么,对于直播或发布此类信息的短视频平台方,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朱逸聪向潮新闻记者表示,在网购平台购物被骗,平台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的,网购平台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网购平台无法向消费者披露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要求赔偿;

2、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网购平台明知商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3、同样,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网购平台未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或者未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朱逸聪律师表示,本案例中,男子在短视频平台加了商家微信购买摩托车,但最后没有收到商品,这可能属于网购诈骗。判断平台是否承担责任,需要考虑平台是否知道商家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能否向消费者披露商家真实信息,是否对商家资质进行了审查等情况。同时,还需要关注平台在这起交易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朱逸聪律师补充,作为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该提高警惕,注意识别商家信息和确保交易安全,通过正规电商平台购物,并避免直接转账给商家。如果不小心受骗,可以通过举报商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打击诈骗行为需要当事人、平台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朱逸聪律师表示,短视频平台要加强内容监管,妥善处理相关举报投诉,及时封禁相关账号,并将有关信息报送司法机关,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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