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我国,采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描述人均收入情况。
人均可支配收入,包含两大指标:一是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二是将所有居民纳入统计范围,不管有没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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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收入来源,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四个方面的收入,一是工资性收入,二是经营净收入,三是财产净收入,四是转移净收入。
如果你是打工一族,你的主要收入来源通常是工资性收入;如果你是餐饮店的老板,你的主要收入,大概率是经营净收入;如果你没工作但在银行有大笔存款,利息分红便是你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你已经退休,退休金可能是你的主要收入来源。
但是,像遗产、聘礼、彩票中奖、拆迁款等不稳定且不连续的收入,不纳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查范围。
自2013年起,国家统计局按季度在全国1800多个区县抽取16万住户进行调查,统计得到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下图采用百分比的方式,展示了前述四种收入来源,在历年二季度的比例情况,用于观察四种收入在过去十年间的变化。
数据表明,自2013年以来的二季度,工资、经营、财产和转移四项收入在收入比例中的变化是非常小的。
工资性收入,比如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多来年稳定在58%,上下波动不超过1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整体呈下跌趋势,从2013年的15.6%下跌到2023年的13.7%,但在不同年份的二季度,有1%-2%的上下波动。
财产净收入,比如房租、股票分红、利息等,所占比重有所上升,目前大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但并非所有人都能获得这种收入。
转移净收入,比如退休金、低保、扶贫补助等,2023年二季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9%,比10年前增长了1个百分点。
随着60后这批在生育高峰出生的人群陆续退休,可以预见的是,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将会进一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