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曾凌轲

通讯员 屈静


(相关资料图)

1月4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3年1号文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图片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法》共分为5章33条,主要包括“6个明确”: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企业承担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政府补贴的原则是“量入为出、重点支持”,主要依据本地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实际,对重点产业、重点职业给予支持。

二是明确补贴对象,省内企业对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应与所在行业以及职工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确保人才培养、补贴发放和实际需求不脱节。

三是明确申请主体,补贴的申请主体是用工企业,受理主体是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在省直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四是明确培训机构,有培训能力的大型企业可以自主开展培训,没有培训能力或人数较少的企业,应采取校企合作或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培训。

五是明确补贴标准,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新技师培训补贴是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技师3500元,岗位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500元。

六是明确工作要求,为减轻企业经办工作负担,同时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开班申请、台账登记、补贴申请、数据比对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

据《办法》,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主要应是与本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且在学徒培养期内取得与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新技师培训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所从事工种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相应申报条件,且培训结束后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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