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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部门开展2023年第二批市级人才公寓租住申报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才公寓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合理统筹安排公寓房源,申报结束后将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安排入住,并通过适当形式通知入围的申报人员。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下午5时。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我市在市区茗泰花园小区建成了市级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市级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徐新公路北,市科创城对面。单套房屋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橱、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并由市人社局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

“人才公寓属于周转性住房,主要为新引进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向高层次人才、科研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作为管理对象,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住人员的管理。

人才公寓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作单位在本市市区(不含赣榆区)范围内,工作单位还需符合《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连委人才〔2022〕2号)有关要求;学历/职称方面,属于全职引进到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人才,或全职引进到市区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的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的人才;就业时间方面,在职人才是指2022年7月1日及以后在市区单位参保(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应届生是指2023年7、8月份即将入职我市市区单位;房产要求方面,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未租住公有住房,工作单位无法安排住房,且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即名下无本市市区房产且5年内无本市市区房产交易记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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