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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今天,江苏省高院发布了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特别提到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多,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据省高院发布,去年全省法院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021件,审结32518件,其中新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8106件。全省法院在妥善审理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虚构流量等垄断、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外,还依法打击了网络黑灰产业。比如去年,无锡梁溪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丁某以9800元的价格购进一款名为“汇易获客”软件成为代理商,利用这款软件可以入侵短视频平台的服务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黎鹏介绍,“通过关键词搜索可以快速抓取平台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UID、签名及评论等,再通过软件把UID转换成二维码,来精准定位客户”。
“爬虫”是一种用于抓取网络资源的程序,能够将它搜索到的各种链接、信息等“带”回来,交给施放“爬虫”的人。丁某对这款爬虫软件进行了重新包装后对外销售,违法所得2.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汤茂仁介绍,“网络爬虫和知识产权是紧密相关的,爬虫爬取网上的大数据可能会形成一个它自己的成果或者是说通过网络爬虫的行为来搜索它要的信息,收取的信息和数据都是他人的成果,就可能会侵犯被人的知识产权,比如著作权,甚至是不正当竞争”。
此外,去年全省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97件案件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额300万以上的62件,通过判决及调解为权利人挽回损失14.52亿元。今后,在知识产权领域,还将逐步施行信用惩戒机制。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