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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广大群众合理用药用械科学素养,提升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认知水平,加强药械、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4月7日,记者跟随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在江北虹悦城举行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上午10点,江北虹悦城已有序开门营业,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一行来到这里,成为当天第一批“特殊的顾客”。执法人员先后对化妆品专营店、商场超市化妆品专柜、美容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资质是否齐全,经营主体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销售过期、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的不合格化妆品和国家明令停止销售的问题化妆品,尤其是儿童化妆品是否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小金盾”标识,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督促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
检查活动中,浦口区“浦公英”志愿者随行开展上门送法宣传服务,通过发放《告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封信》《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50问》等宣传册,提升经营者对化妆品使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
随后,在广场宣传活动中,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以及化妆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家庭安全用药常识,以及购买、保存、使用药品器械注意事项,倡树健康自信的生活理念和方式。眼下天气逐渐转热,化妆品使用也愈发频繁,活动重点对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和化妆品合理使用知识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的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及"化妆品"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以备维权。不要轻信夸大宣传,如虚假夸大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以及宣传医疗作用的。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