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宜昌市正在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为强化震慑、营造氛围,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双仪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资料图)
2018年至2019年1月,吴双仪在城区某海鲜酒楼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某私营企业主的宴请,相关费用6900余元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吴双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吴双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秭归县职教中心原党委书记、校长蔡玉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5月,蔡玉平带队前往秭归县某酒店考察2020届旅游班学生实习环境。考察活动结束返回县城后,蔡玉平在县城某酒店接受被考察酒店负责人的宴请,相关费用920元由酒店负责人支付。蔡玉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蔡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夷陵区人民法院原二级主任科员石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石华两次接受诉讼当事人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诉讼当事人支付。石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石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四、西陵区档案馆馆长宋怀青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8年至2022年3月,宋怀青两次在点军区农家乐餐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宜昌城区某广告公司负责人的宴请,相关费用由公司负责人支付。宋怀青系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2022年7月,宋怀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枝江市天韵米业有限公司大米产业部经理张大清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5月,张大清在枝江市某餐馆接受与其企业具有业务往来的枝江市某生物科技公司实际经营人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公司实际经营人支付。2022年11月,张大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三峡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