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在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作出《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大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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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持续多发高发态势,立案数、案损数大幅度上升,这其中不包括各种类型不报案、未到标准不立案的情形,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特别是近期,通过AI换脸拟声的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都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
为什么公安机关“全警反诈”打击力度这么大,电诈多发高发的态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为什么通信、金融等部门行业管理这么严,“两卡”犯罪依然如此猖獗?
为什么电诈造成损失这么多,破案追赃挽损却不能令人满意?
为什么宣传覆盖面这么广,受骗群众反而越来越多?
为了进一步助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预防、打击隐性犯罪和新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徐州实际,在全省率先作出了关于加强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
《决定》围绕“如何为反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如何对惩治电诈进行有效治理”“如何更好地守护群众幸福安宁”,按照“整治‘两卡’、严控‘两口’、制度堵漏、技术反制、打点断线”的20字工作思路,紧扣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关键环节,从“宣”“防”“打”“管”四个方面提出了47条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范举措,既总结了一些实战经验,也“创设”了很多管用办法,充分体现了有效宣防、有招治理、有力打击、有利贯彻的“四有”特点。
精准宣防
及时辨别电诈话术
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轻信麻痹的心理,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欺骗性强、识别困难。群众在接听诈骗电话的初始阶段并不能有效识别诈骗套路,随着双方的深入交流,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
对此,《决定》提出要提高反诈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通管、网信等部门,根据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类型、手段、对象、时段等特点,探寻犯罪规律特征,及时揭露电诈话术和最新手段,制定实施对应防范措施,指导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电诈的能力。
从立案情况看,老年人、妇女、企业会计、在校学生等更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潜在受害者。针对这一特点,《决定》要求教育、民政、妇联、工商联、共青团等部门,围绕易受欺骗、诱导的老年人、妇女、青少年、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警示教育,使群众在接收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初始阶段就能识别圈套,不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