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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盐城港大丰港区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通过海关总署验收,标志着指定监管场地已经具备肉类、水果进口功能。

盐城港大丰港区为推进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港区将集装箱码头作为进境肉类及水果停泊装卸指定专用码头,整合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进口食品冷链查验区及储存冷库、冷链专用场地及监控信息化系统,设置行政管理区(含技术用房)、集装箱待检和扣留区、冷链查验与储存区、检验检疫处理区四大功能区。

其中查验平台面积1238平方米,分为水果及肉类两个封闭式分区,配备8个装卸平台,水果和肉类各4个装卸平台,作业时可同时满足对肉类和水果同时实施查验。查验及储存冷库面积4953平方米,存储量5000吨,主要包括冷藏库3间、冷冻库3间。集装箱待检和扣留区,面积1.1万平方米,为肉类及水果冷藏箱提供专用的场地,划分为待检区、扣箱区等区域。

该项目是海关总署自《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新规定发布后,着力打造的集约化综合管理指定监管场地示范项目。将肉类、水果两个指定监管场地统一规划、合并建设,从而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满足进出口企业进口多元化一站式服务的需求。盐城海关驻大丰港办事处主任崔克劲表示,为盐城及周边地区进境肉类、水果相关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对于完善港区口岸功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来源:江苏广电盐城中心站/栾坤恒 蔡勇 通讯员/徐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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